比起不负责任的爹,霍青嬅够负责了。
大家一收拾,陪常乐去国外电影节,《琴使》提名最佳儿童片。
十三岁的少女,换个说法,都可以成家了。
当家,剧组她就是大当家,霍青嬅一概不过问,常乐需要什么,自己和妈妈提。
比如里边的琴,都是霍青嬅完成,所以,这次还有最佳电影配乐奖。
电影配乐,自然不是弹琴就好,要不然拿的是古琴奖。
好比天天写字未必字写得好,天天照镜子也不能照成帅哥,经历过未必就成好演员。
酒店,依旧是明奥大酒店。
霍青嬅和常乐住的套房。
常乐休息一下,又为电影忙碌,有空霍青嬅还盯她学习。
不能有点才华,就把学习忘了,每天至少还得写五十个字。
常乐已经有很好习惯,很能管理自己。
霍青嬅没事了,几人约着去浪。终于能大街上浪哩格浪。
一个洋帅哥一直跟后边,霍青嬅都怀疑他特殊爱好,多特殊,猜不着。
吃饭的时候,洋帅哥过来。
霍青嬅让他坐。
洋帅哥还有点受宠若惊“辣个你能不能当我模特?”
霍青嬅“什么模特?”
洋帅哥“我是时装设计师,但找不到合适的模特,但我相信,你一定会成功!为了我们的成功!你就是上天送到我眼前的!我都想娶你了!”
洋帅哥将霍青嬅从头看到脚有点眼花缭乱,最后醉了说胡话。
妈说过,永远别和醉鬼讲道理,这话有道理。
洋帅哥热情又执着,跟着霍青嬅又回到酒店,见到常乐,惊为天人。
常乐十三岁,长腿,眼神又有气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