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约之夏小说站>青春都市>医神殿临时工 > 第七二六章 不值钱
    注意到边城城主的,只是金发青年他们。在他们对面的一家酒楼,二楼窗台上缩了脑袋进去。

    “沾提尔应该是去找按个法神了。”从窗台缩回脑袋的人拿起酒碗,小声说。

    他对面的男人长目一眯,冷笑一声,说:“据我所知,那法神从不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他每到一个地方,那里的好东西就会被搜刮一空……”

    细长眼薅了一下沾了酒水的胡须:“也会留下不少好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我们要等?”

    “等。不过不是等他离开,是等机会。”

    作为马贼首领,细长眼对形势的判断更准确一些。做一个马贼,个人实力非常关键,但做一个首领,必须智勇双全。不然很容易被人取而代之。

    细长眼就是靠着脑子将前任首领干掉了……如今,他已经做了十几年的首领。正值壮年,手下又壮大了好几倍。

    他已经不甘心一直做个马贼。

    “你们记住,现在我们是正经商人。”

    其他人嗤嗤笑着,连连点头:“没错,我们是正经商人。”

    细长眼眼睛又眯了眯,说:“喝酒。有话回房间再说。”

    他觉得,有必要跟那个法神接触一下。

    法神的传说,在这几年如同沙漠中的沙尘暴一样,突然席卷了整个大沙漠和大草原。

    细长眼甚至亲眼见过法神的厉害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和他实力差不多,但是更狡诈的马贼团。那个马贼团想趁着牧民与法神交易——那个时候,法神的威名还没传播出去。

    结果,数百马贼,包括他们好几个实力超过七阶武者的首领,数百个斗士连人带马,还没近法神的身边,全部被一阵风刮上天。掉下来时,已经全部四分五裂。

    不是被撕碎的,而是被切碎的。尸首的断面,很是光滑,像是一刀两断。

    据说,有一种魔法叫做风刃……

    那些尸首,没有洒下一点血。因为尸首的断面,全部像是被火烤过一样,血被堵住了。

    而且,尸首散落的地方,距离法神足有几里远,散布的范围达到方圆十几公里。那些人的尸首,拼凑成堆的可能都没了。

    那一战,只几个呼吸之间就结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