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约之夏小说站>青春都市>这个书生有点凶 > 第九百九十九章 盐帮
    刑部负责司法审判,以尚书和侍郎为正副长官,下设十三清吏司等衙门。

    另外,刑部也受理各地方上诉案件,审核地方重案以及京城百官和直隶地区的案件。

    刑部可以直接处决流刑以下的案件,不过,在定罪后还须经大理寺复核。

    而大理寺则负责各类案件的复核,长官为大理寺卿。

    凡刑部、都察院审理的案件,都须经大理寺复核。

    而都察院则是整个大梁朝廷的监察衙门,有权监督刑部和大理寺的复核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都察院很少单独审理案件,除非是皇上下旨,否则,都察院审案主要还是作为三司参与共同审案为主。

    大部分人都知道刑部、大理寺以及都察院的三司会审,但不在官场的百姓却不知道在各省还有小三司。

    其实,这小三司在数朝之前便已经存在。

    当地方发生重大刑狱案件,却又不便移送朝廷的时候,朝廷便会从刑部、大理寺以及都察院选出数位官员,连同当地藩台衙门、臬台衙门以及都指挥使衙门共同审理。

    藩台衙门负责政务,臬台衙门负责刑狱,都指挥使衙门则是负责军方。

    因此,在数朝之前,藩台衙门之中设有理问所等部门负责审理相关案件,但是到了如今的大梁,理问所这些部门也早就已经并入臬台衙门。

    所以,如今大梁的藩台衙门早就已经不再审理地方案件,最多也就是参与小三司会审而已。

    不过,在

    这公堂之上,陈安晏并没有并没有解释得这般详尽,他只是告诉这司章墨,如今大梁的藩台衙门刑狱案件只有监督审核之权,并无审问之权。

    只有臬台衙门才有审案之权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在处理地方刑狱案件的时候,藩台衙门的职权倒是跟督察院差不多。

    司章墨对此自然是一无所知。

    因此他也只能再次看向了一旁的樊光浩。

    而看樊光浩的神情,显然陈安晏所言不假,如今大梁的官职的确如此。

    而这也是为了避免各个衙门职权的冲突。

    因为在前朝就有先例,为了审理某一件案子,各个衙门因其利益关系都想专审案之权,甚至出现了这个人犯上午还在臬台衙门,下午又到了藩台衙门,为了明确职权,便有了这样的官制。

    而樊光浩这时候却是有些诧异,因为寻常百姓根本不可能知道这些东西。